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见习服务办理渠道
见习基地备案流程
一、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指自愿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帮助未就业青年加强岗位训练,提升其就业能力并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事业机关单位。
二、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优势
(一)降低用工成本。符合见习条件的按政策标准享受市财政给予的财政补贴;
(二)降低用工风险。通过见习期,了解见习人员综合素质,挑选与招聘岗位更为匹配的人才;
(三)扩充人才储备。通过招用见习人员,扩大择才选才渠道,充实见习基地人力资源储备。
三、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备案条件
(一)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带教人员和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见习环境;
(三)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全职见习岗位,帮助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青年就业基地备案申请材料
(一)《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备案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台胞证)或护照复(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除以上资料外,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台胞证)复(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授权委托书。
注:1)用人单位只能申报本单位见习人员补贴,分公司或子公司要开展见习活动的,需独立备案成为就业见习基地,不得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名义开展。
2) 按照“谁用工,谁申报”的原则,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单位必须与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一致,申报主体不得申请非本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例如:人力资源公司采用派遣形式的见习人员,实际工作岗位不由人力资源公司提供,由实际用工单位提供,因此,人力资源公司不得申请派遣人员的见习补贴。
五、备案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备案,主管单位为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的用人单位,向住所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备案。
六、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备案流程
(一)通过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备案申请。
(二)提交上述青年就业基地备案申请纸质材料到备案主管部门,其中《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备案表》通过见习系统填写打印。
(三)提交纸质备案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后登录见习系统查看备案审核结果。
七、办理流程图
见习补贴申报流程
一、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要求
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在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必须及时通过见习系统预约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按预约时间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有以下几点要求:
(一)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首次申报补贴时间必须在见习结束后60天内,首次申报过程中退回修改在15天内。超过60天视为放弃申报;
(二)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内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视为不合格;
(三)见习开始前失业青年应在所在街道完成失业登记,以失业青年身份参加见习的,补贴申报流程与其他符合见习对象条件的人员相同。
二、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材料
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按预约时间向备案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下载附件
(二)就业见习协议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身份证(台胞证)复(影)印件;
(四)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国外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学历认定材料;
(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以及保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就业见习补贴材料受理
青年就业见习基地通过见习系统提交补贴申报信息后,将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当场受理接件,对不符合文件要求或缺少申报材料的,需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并告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原因,对成功受理接件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完成后按批次在见习系统及其官网上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可通过见习系统或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并配合做好审核结果处理。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再调整更改。
四、办理流程图
见习对象报名参加流程
一、青年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二、青年就业见习期限
一般为1-12个月。
三、报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