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事关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评定

日期:2023-07-19

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结合实际,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研究起草了《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全职博士后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满2年,或进站满1年,经本专业行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实名举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定副高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本专业2名取得正高级职称5年以上的专家实名举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

同时,《办法》突出专业性,将博士后的业绩成果作为重点评价内容,鼓励博士后潜心科研,一心一意在科研方面出成果、出效益。

近年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不断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进一步畅通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加快推动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为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公众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相关意见及建议:

1.联系电话:023-86867385。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137772066@qq.com。

3.发送传真至023-86868884。

4.通知发布页面直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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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重庆人社)

责任编辑:叶心怡